掃碼不等於預訂。 租車公司與餐廳或酒店合作推廣時,應分開記錄印刷品、可量度瀏覽、對外點擊及最終確認結果。重點不只是掃碼量,而是每個商戶實際可核實哪一段流程。
本文是Orcar提出的本地租車合作量度清單,不是已推出活動、客戶成功個案或現有追蹤功能公告。插圖僅為概念圖,空白掃描框並不是可用QR Code。
1. 先訂明推廣方向
比較兩個假設情境:餐廳櫃枱的QR Code連至租車預訂頁;取車櫃枱的QR Code連至餐廳頁。即使合作商戶相同,也不是同一種引流活動。
前者可以已付款租車預訂為目標。後者的旅客可能已租好車,更適合觀察餐牌瀏覽、路線點擊、訂枱或經確認的優惠兌換。不能只因頁面由租車公司管理,就用新增租車預訂評價餐廳宣傳。
印刷前協定推廣對象、擺放位置、目的頁面、預期行動、最終紀錄管理方及可共享資料。點擊前往餐廳,不代表訂枱、到店、付款或應付佣金。
2. 標記宣傳品,而非旅客
Google說明了utm_source、utm_medium、utm_campaign,並以utm_content區分素材;參數值會區分大小寫。[6]
示範命名可使用utm_source=local_partner_demo、utm_medium=qr_print、utm_campaign=rental_referral_demo、utm_content=counter_card_a。這些不是實際優惠或Orcar設定。
在宣傳品登記表記錄目的網址、顯示語言、印刷版本、啟用及停用日期。連結被轉發後仍可保留標籤,所以不能證明後來的讀者曾身處該櫃枱。
靜態QR Code也可編入帶UTM的網址。可編輯轉址可用來改目的地址及記錄請求,但並非標籤追蹤的必要條件。檢查每次轉址及語言切換後的活動關聯,勿未加說明就把舊標籤用於新推廣。
3. 每個階段分開核實
| 階段 | 可以報告甚麼 | 不能證明甚麼 |
|---|---|---|
| 轉址請求 | 按列明過濾規則計算的連結請求 | 獨立人數或頁面成功載入 |
| 量度工作階段 | 與活動關聯的瀏覽紀錄 | 全部掃碼及訪客 |
| 對外點擊 | 前往合作商戶的點擊 | 對方確認了預訂 |
| 確認結果 | 紀錄方提供的去重預訂或兌換 | QR造成的額外銷售 |
| 對賬金額 | 按定義反映適用取消及退款的金額 | 未協定成本與合約條件的利潤或佣金 |
重複掃碼、自動請求、同意選擇、封鎖工具、瀏覽器或裝置轉換都可能造成差異。請求數減去工作階段數不是流失人數,也不能證明網頁太慢。
若付款在合作商戶系統完成,先協定獲批的匯總報告或經私隱審視的對賬流程、更新頻率、取消處理及存取管理者。沒有最終確認,就只報告至對外點擊,之後標為未觀測而非零。不要為填滿儀表板而索取顧客名單。
4. 讓預訂定義與分母一致
Google電商量度區分開始結賬、購買與退款,並說明交易ID及金額貨幣。這些是實作元素,不會自動證明租車預訂在營運上已確認。[10]
先訂明統計已付款、供應商確認、已取車還是使用完成。排除付款嘗試和重複通知,保護內部對賬鍵,切勿把預訂存取憑證放在印刷網址。
一個建議指標是:同一瀏覽群組內,至少連結一筆合資格預訂的可量度活動工作階段數,除以該活動全部可量度工作階段數。每個工作階段只計一次,統一轉換認定期限並列明排除條件。這是工作階段轉換率,不是人數轉換率。去重預訂數另行報告,不把首次與最後接觸的預訂直接相加。
同時列出瀏覽期間、時區、轉換期限、預訂狀態、資料截數日、貨幣、取消準則及連結確認範圍。連結率亦須交代分母。近期群組仍可能增加預訂或退款。歸因預訂金額不是利潤,也不證明推廣帶來額外銷售。請參考租車成效量度指南。
5. 保護旅客私隱並測試
Google禁止在Analytics網址及活動欄位傳送姓名、電郵、電話等個人識別資料。[9] 使用宣傳品層級標籤,不把證件、聯絡資料或預訂存取連結放入UTM、QR素材或合作方分析匯出資料。UTM不會豁免適用的同意及私隱要求。
使用獲批測試環境或授權測試紀錄檢查:
- 實際印刷樣本可開啟正確手機頁面,並有清晰的後備網址。
- 轉址及語言切換保留活動關聯,不複製個人資料參數。
- 接受或拒絕分析後仍可使用頁面;記錄限制,而非繞過限制。
- 重新載入或重複付款通知不會增加預訂數。
- 測試取消及退款更新正確結果。
- 轉往其他商戶後,若無獲批確認,統計停在點擊。
勿為測試擅自建立真實預訂或扣款。測試流量須標記並排除。相關雙方批准素材及量度範圍後才推出。了解Orcar租車合作方案。
常見問題
一定要用動態QR服務嗎?
不一定。靜態QR可編入帶標籤的網址。轉址服務可提供編輯及請求紀錄,但不會自動確認預訂。[6]
追蹤不到預訂是否代表推廣失敗?
不是。未觀測不等於觀測到零。請報告最後已核實的步驟及資料限制。
QR報告可否決定合作佣金?
須另行協定合資格結果、歸因、取消、憑證及結算準則。掃碼、UTM或購買事件本身不能取代合約。
資料來源
[6] Google:活動網址參數
[10] Google:電子商務量度
